为进一步强化火灾防控力度,全面压减火灾隐患存量,确保全镇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连日来,长安消防救援大队联合网格中心、社区安全办等力量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专项检查行动中,发现仍有部分单位场所存在消防违法行为,根据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现对以下火灾隐患单位予以曝光:
消防违法行为: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处人民币13000元整的罚款。消防违法行为: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处人民币26000元整的罚款。消防违法行为: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处人民币25000元整的罚款。消防违法行为: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处人民币40000元整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