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稳就是维权,维权才能维稳。”早在2012年,中山市委书记薛晓峰就作出这样的论述。平安稳定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深化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近年来,中山积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力争让各类社会矛盾在法治框架下解决。
今年,中山市司法局认真履行维护稳定的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平安中山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1.“法律顾问”为基层村务法治“号脉”
2014年以来,中山市司法局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作为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完善基层法治体系的重要抓手,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大律师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作用,逐步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山特色的基层法治之路。
律师通过发挥专业特长,为基层提供优质细致的法律服务,已成为维护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促进专业法律资源下沉,维护了基层的和谐稳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目前,全市277个村(社区)均设立法律服务室,并全部由社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让村民足不出村就能得到专业法律帮助和服务。
村(社区)顾问律师通过定期到村居值班解答法律咨询,结合村(社区)实际,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如在村(社区)设立“律师讲堂”、举办“社区法治论坛”、建立“村居微信平台”等,向村(社区)干部和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不断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不少村干部反映,自从律师到村(居)开展法律服务后,在处理一些老大难问题时,通过律师的介入,村民理性了,逐步形成了遇事“找律师”、“问法律”,通过理性和合法途径维护自己权益的良好局面。据统计,2014年至今年11月,中山市顾问律师共提供法律咨询14593人次,举办法制讲座1108场次,派发各类法制宣传资料近15万余份。
顾问律师还通过协助村(社区)修订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实现民主决策、村务公开和群众监督。同时,根据各村发展集体经济以及民主治理的需要,发挥法律顾问职业特长为村务工作“号脉”、“献策”和“出力”,积极充当村委会的外脑“智囊团”,帮助村居建立村务工作“防火墙”,增强村务“免疫力”。
2.城市法治指标实现“四降四升”
近两年,中山反映城市法治程度的指标呈现出“四降四升”的良好态势:信访案件、群体性问题、不稳定因素的数量以每年15%左右的比例逐年下降,全市刑事发案数下降50%以上;而反映诉求通过法治途径解决纠纷的行政复议案件数、法院立案数、仲裁案件数、人民调解案件数则以10%左右的比例上升。2014年至今年11月,该市顾问律师共参与调解纠纷445次,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100%.
而具有法律专业优势的律师团队,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促进了基层和谐稳定。村(社区)顾问律师积极参与基层纠纷调处,为重大疑难纠纷的处理提供法律意见,并协助处理村(社区)发生的信访维稳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效避免多起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不仅如此,律师还积极参与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以法治化的思路分流引导。市司法局每天安排律师进驻市接访大厅,负责群众访前咨询引导,分析、甄别信访诉求,对普通信访事项引导到信访部门进行分流处理,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并引导信访人员到对口政法部门依法解决,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涉法涉诉信访人指引法律援助申请流程、引导其依照法律程序解决诉求,并由市法律援助处指派律师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同时,坚持派公职律师参与市领导接访日活动,即时就信访案件的处理提供法律意见,积极参与、跟进全市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协调处理,约见当事人进行解释、疏导,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促进信访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截至11月底,公职律师参与每月市领导接访日活动共接访84批166人次,解答群众涉法涉诉法律咨询共70批128人,工作日派援助律师在市信访大厅值班接访群众588人次。
中山市司法局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打造出法律援助的惠民品牌。2015年,该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868.5元/人/月调整至1071.1元/人/月。截至11月底,市法援处承办法援案件1569件,同比增长12%.接待来访群众6912人次,“12348”法律服务热线接听来电咨询5666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600万元,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满意率达100%.
3.“维稳律师服务团”首尝政府购买
今年,中山市成立“维稳律师服务团”,这也是中山首次尝试党委购买律师公共服务。2月,市委维稳办与市律师协会签订协议成立“中山市维稳律师服务团”,作为由市党委部门向市律协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首例,是中山引入法律专业人士依法化解基层矛盾的探索和尝试,也是对党的十八大和四中全会精神的积极响应。
律师服务团10名资深律师将为重大事项提供法律咨询,依法协助市委维稳办处理化解各类群体性、突发性的重大社会矛盾纠纷,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协助依法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重大决策、重大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者进行法律论证。
记者了解到,该“维稳律师服务团”由张翅、黄烈、孙振科等10位平均执业时间为十年以上的优秀律师组成,其中执业时间最长的为28年。他们不但具有较好的法律业务素养,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更是有丰富的经验。服务团成员当中有曾获评全国优秀律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以及曾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优秀律师。他们专业领域涉及民商事、环境保护、商业与投资银行、政府公共项目及BOT/BT等特许经营权项目、建设工程及房地产、合同、公司法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群体性事件调处、涉农等。
根据协议内容,该服务团律师的服务范围包括依法协助处理、化解各类群体性、突发性的重大社会矛盾纠纷,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协助依法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重大决策、重大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者进行法律论证;对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修改意见和建议等等。
市司法局局长李庆表示,共同组建“中山市维稳律师服务团”,为中山探索律师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新模式提供鲜活实用的宝贵经验,是推动该市律师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新起点,也是贯彻市委、市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等工作的新突破。
4.“三个三”建多层次大调解格局
自商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来,中山市河南商会秘书处专职秘书长牛全中遇过不少调解求助。他还记得,2014年2月23日,秘书处接到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副主任赵青林来电,说有一河南籍打工者因为脑溢血产生医疗纠纷,希望商会帮助解决。得到求助消息后,牛全中协同商会法律服务团的律师温灵军奔赴三乡,经过多次的协商调解,完成了这单复杂的纠纷案件。
在异地商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中山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之一。近年来,市司法局着力推进调解组织网格化、调解员专业化、调解工作规范化的“三化”建设,促进专职调解员、兼职调解员、义工组成的“三支”队伍建设,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以上述“三个三”建设,在全市逐步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能够满足社会多种主体需求的多方面、多层次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将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中山市通过发挥人民调解维稳“第一道防线”作用,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指导成立沙溪泸州商会、港口江苏商会、黄圃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针对行业特点,成立专业调解组织,如与卫生局建立医疗调解委员会,在红木家具重要产地大涌镇建立红木专业调解委员会,在装饰行业建立调解委员会,与建设系统设立物业管理调解委员会,在公安派出所建立治安调委会等,积极开展专业调解和行业治理。
另外,各基层司法所结合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通过驻村居律师化解辖区内重大矛盾纠纷,并在村居设立“律师讲堂”和“村居法治论坛”,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村干部、村民等讲授各种法律知识,促进基层依法治理,切实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如古镇司法所积极发挥异地商会在信息沟通和行业调解的优势,共建立各类调委会30个,并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和化解工作。截至11月底,各基层司法所受理调解3418宗,成功3391宗,调解成功率99.21%,排查纠纷调解950次,预防矛盾纠纷515宗,没有发生民转刑案件。
此外,中山还大力推进警调、诉调、检调衔接,共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探索建立健全诉前联调工作机制。
5.探索社矫工作中山新模式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此,近几年中山积极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形成“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社工+志愿者”的队伍模式,以“嵌入”的方式柔性关怀社区矫正人员。截至11月底,全市已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409人,累计解除3030人,在册人数1379人,重新犯罪0人;市在册安置帮教人员6143人,帮教率100%,重新犯罪3人。
首先,为强化特殊人群管理教育帮扶工作,市司法局在“执法人员+社工+义工”的三支队伍的建设、经费保障、学习培训、宣传引导等方面做好机制建设和落实工作。同时,以火炬开发区、石岐区、大涌、小榄、三乡和港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禁毒试点工作,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吸毒人员社区康复。另外,加快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综合性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做好特殊人群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等工作,助其顺利融入社会。
其次,为了提升强制隔离戒毒教育矫治工作水平,中山以创建省一级文明强戒所为抓手,创新戒毒工作理念。通过构建场所、亲属、政府部门、联众社工等专业机构、异地商会等社会组织的“五位一体”社会帮教模式,积极开展劳动戒治、文化戒治、专业戒治、心理戒治、社会戒治等“五个戒治”,进一步丰富“三三六”戒毒模式内涵,提高教育矫治质量。
在工作中还注意以柔性关怀社交人员,如引入泸州等商会组织,用乡情、乡音感化在戒学员;与医院、社工等机构共同落实毒品吸食干预、康复等项目,加大专业戒治力度;建立国学基地,运用优秀传统文化的教化作用,润化学员的心灵。目前,中山还计划投资5000多万元扩建强戒,做好软硬件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强戒工作管理水平和收治能力。
李庆表示,司法局将以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和保障能力建设为保障,切实抓好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
6.“法律六进”提档升级普法长效机制
在10月结束的“六五”普法检查验收中,中山因工作突出、效果显著,被省检查组列为免予检查的城市。长期以来,中山把全民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不断整合资源、创新载体,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大力推进“法律六进”(即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工作,全民普法效果明显。
市司法局局长李庆介绍,中山在普法方面一是“法律六进”提档升级,实现普法重点个性化。“法律进学校”,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健全和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举办形式多样的专题法治活动,如全市中小学法律知识竞赛和全市中小学普法知识书画大赛、到全市中小学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等。
除了“法律进企业”外,该市还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单位”,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每年坚持举行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进一步完善。与此同时,该市普法工作形式不断创新。文化搭台,法律唱戏。该市突出文化先行,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法治人物评选、法治书画摄影展、法治微电影大赛、法治电影放映等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在润物无声中播撒法律的种子。
普法工作够不够细,关键是有没有延伸到基层。为此,市司法局围绕基层治理开展普法。深入开展各种法治创建活动,推动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该局普法宣传针对涉基层法律法规和村居出现的热点问题,实现基层百姓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提升法律意识。在村居设立“律师讲堂”和“村居法治论坛”,各基层司法所针对青少年犯罪、禁毒、妇女维权、征地补偿、农村股权分配等不同主题进行法治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提高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
普法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齐头并进,“六五”期间,该市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2个,“全省民主法治村”3个,“全省民主法治社区”4个,法治中山建设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