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多元化解示范案例。其中,东莞法院的《创“幸福港湾治理中心” 建和谐社区》案例入选。
创“幸福港湾治理中心”
建和谐社区
基本案情:
工作亮点: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与沙田镇党委合作,在沙田法庭成立全国首个住宅小区治理中心——“幸福港湾小区治理中心”,在党委领导下,法庭与综治、司法、公安、房管、住建、城管、人社、妇联、工商联等多家成员单位形成合力,全面加强小区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治理中心强化法官靠前指导调解的职责,接到纠纷后由法官和专职调解员了解案情和研判解决办法,如上述案件中,针对纠纷特点,开展诉前示范调解,明确使用费和物业费的区别,推动类似纠纷得到批量化解,保障小区的和谐安定。
据了解,广东法院近年来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聚合社会多方力量多措并举化解物业纠纷,推动该类纠纷抓早抓小,避免诉讼对抗导致矛盾加深、问题难解。2024年,全省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结案42636件,其中11098件在诉中通过调解方式结案,调解结案的案件同比增长了125%。通过实质化解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纠纷,既保障了业主权益,又推动了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