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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简报(第八百八十五期)白天黑夜“警”相随,劝君酒后莫开车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3-08-03 03:47:15 东莞政法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白天黑夜“警”相随,劝君酒后莫开车

春运以来,莞城交警大队严格落实上级统一工作部署,加大对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持续组织警力在辖区各路段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全力保障路面行车安全。1月17日凌晨时分,莞城交警大队在辖区运河东三路先后查获了杨某、申某2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了解,当天1时05分左右,杨某驾车途经该路段。在看见前方有交警执勤时,杨某随即把车靠路边停下,企图躲避检查。现场执勤交警发现这一情况后,敏锐地察觉到其中极有可能藏有“猫腻”,遂上前了解情况。当交警问及其是否有饮酒开车时,杨某神色慌张,当即否认自己喝了酒。与此同时,执勤交警循例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测得其呼出的气体内含有酒精成分,此时的杨某便改口称“喝了一点”。在随后的吹气检测酒精含量中,杨某更是“演技爆发”,或是中途换气、或是鼻子呼气、或是假装做出吹气动作,导致十余次都检测未果,可谓是使尽浑身招数企图蒙混过关。奈何在交警的“火眼金睛”下,杨某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最终,吹气结果显示杨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7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在间隔杨某被查获不到半小时,另一当事人申某也被执勤交警拦截了下来。俗话说“酒壮怂人胆”,在被拦截下来后,申某企图强行驾车离开,遂被现场执勤交警果断制止。在交警的再三询问下,申某承认了自己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在紧接着的吹气测试中,测得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1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随后,执勤交警将两人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显示杨某、申某二人体内的酒精含量分别为179.8mg/100ml、132.4mg/100ml,属醉酒驾驶。

目前,上述案件仍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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