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凌晨1时30分许,莞城交警大队在莞穗大道万江桥对出路段查获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犯罪1起,有效维护辖区交通安全环境。
经了解,嫌疑人胡某与朋友于4月11日晚在东城街道某餐馆聚餐,期间独自喝了超5瓶500ml的啤酒,合计饮酒量达2500ml以上。4月12日0时许,胡某与其中一个朋友搭乘网约车离开,在途经光明路路口时下车前往附近某大排档吃夜宵。约25分钟后,胡某与朋友搭乘另一辆网约车返回各自家中。不久后,胡某自行驾车外出,在行驶约4公里后被莞城交警查获。经现场呼气测试显示,胡某体内的乙醇含量为13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在随后的抽血检验中,测得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6.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胡某交代,其经常告诫自己饮酒后不能驾车,当晚往返聚餐时也都是乘坐网约车;在回到家后,本打算再去一趟东城下桥,出发前也曾考虑过搭乘网约车或叫代驾,但想着自己住处较为偏僻,等待他们到来的时间较长,一时间心存侥幸心理,于是便选择自行驾车前往。被查获后,胡某对自己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懊悔不已。
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