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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埗镇成功化解一宗涉精神障碍患者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5-02-26 11:18:36 东莞市司法局高埗分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自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高埗镇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强化源头治理,力争以最快速度、最优方法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近日,高埗镇采取“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相结合的形式,成功帮助一宗涉精神障碍患者易某与其丈夫杜某的婚姻家庭纠纷在诉前得到圆满化解。

  一是快速介入,了解事由。2024年12月,易某(女)因婚姻家庭纠纷问题,到高埗镇法律援助处寻求帮助。接报后,镇工作专班快速介入,联同司法等部门共同协调处理。经了解,易某(女)与杜某于2011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后易某被查出患有精神分裂症,虽坚持服药治疗,但依然不能受外界刺激,夫妻双方已分居多年。其丈夫杜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该案件定于2025年1月开庭。

  二是多方联动,耐心沟通。考虑到易某的特殊情况,工作人员向东莞市法律援助处建议委派具有心理学专业资质的赵月月律师承办此案,同时协调郑桐生调解工作室与承办律师通过“援调结合”模式处理该案件。调解期间,工作人员积极与赵律师及调解员就杜某的诉讼请求逐一询问易某的意见,关于解除婚姻关系及女儿的抚养权,易某表示同意杜某的诉请,但涉及女儿抚养费问题,其表示身患疾病,无力支付抚养费。工作人员结合易某的实际情况,与杜某耐心沟通协商,既从法律角度出发,又从人情关怀出发,引导其换位思考,希望其念在夫妻一场以及女儿的情分上放弃抚养费的主张。

  三是达成共识,圆满化解。经多次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杜某获得女儿的抚养权,鉴于易某的特殊情况,不再要求易某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同时,杜某表示今后会定期带女儿看望易某,关心她的生活。该宗涉精神障碍患者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通过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的双向发力,在诉前调解阶段得到圆满化解。双方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调解协议,于2025年2月20日完成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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