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证指引
(一)东莞户籍居民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申请条件】
本市公民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向公安机关户政办证窗口申请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本市公民自愿申请。
【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户主或监护人的陪同下持上述有关证件及材料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申请,并现场缴纳20元的工本费(公安机关代收并发给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定额票据),或选择到市财政局指定的工商银行代收款网点缴纳,公安机关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后发给《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2.申请人在接到公安机关的领证通知后,凭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单位,经校验指纹信息和核对登记项目无误后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为40日。
(二)东莞户籍居民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申请条件】
本市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公安机关户政办证窗口申报丢失补领。
【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上述有关证件及材料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申请,并现场缴纳40元的工本费(公安机关代收并发给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定额票据),或选择到市财政局指定的工商银行代收款网点缴纳,公安机关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后发给《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2.申请人在接到公安机关的领证通知后,凭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单位,经校验指纹信息和核对登记项目无误后领取新的居民身份证。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为40日。
【相关提示】
公民在补领新证后,又找回原证,应将原证主动交回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
(三)东莞户籍居民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申请条件】
本市公民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变更内容、污损或残缺不能辩认的,应申报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上述有关证件及材料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申请,并现场缴纳20元的工本费(公安机关代收并发给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定额票据,属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需交纳工本费40元),或选择到市财政局指定的工商银行代收款网点缴纳,公安机关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后发给《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2.申请人在接到公安机关的领证通知后,凭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单位,经校验指纹信息和核对登记项目无误后领取新的居民身份证,同时交回原居民身份证。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为40日。
【相关提示】
属市内户口迁移变动的,公民原持有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仍可在效期内使用。
办理正式身份证温馨提示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
16周岁至25周岁申办的,发给有效期10年的居民身份证;
26周岁至45周岁申办的,发给有效期20年的居民身份证;
46周岁以上申办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5年的居民身份证。
(四)东莞户籍居民申领临时身份证
【申请条件】
本市户籍居民已向公安机关申领、换领或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前急需使用的,可以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办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
3.1张近期二代证标准相片。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户口簿和1张近期二代证标准相片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并填写《办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
2.申请人本人持户口簿和已审批的《办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到市公安局办事大厅二楼户政科窗口办理临时身份证。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的随来随办。
【相关提示】
1.临时身份证工本费10元/证,持银联银行卡的可当场刷卡缴费,或持缴款通知书到指定银行缴费;
2.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陪同办理,男的60周岁以上、女的55周岁以上可由其家属(以同一本家庭户口簿登记为原则)代办,代办人需出示其身份证件。
3.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4.公民在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五)非东莞户籍居民在东莞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受理情形】
1、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
2、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
3、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广东省居住证》或就学证明;
4.原居民身份证(补领时无需提交);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上述有关证件及材料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申请,并现场缴纳工本费(公安机关代收并发给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定额票据),或选择到市财政局指定的工商银行代收款网点缴纳,公安机关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后发给《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2.申请人在接到公安机关的领证通知后,凭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单位,经校验指纹信息和核对登记项目无误后领取新的居民身份证。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为40日。
【相关提示】
1.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20元,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40元。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
16周岁至25周岁申办的,发给有效期10年的居民身份证;
26周岁至45周岁申办的,发给有效期20年的居民身份证;
46周岁以上申办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5年的居民身份证。
3.公民在补领新证后,又找回原证,应将原证主动交回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三、办事窗口
各镇(除莞城、虎门外)公安分局办证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时间
办事地址:各镇(除莞城、虎门外)公安分局办证厅
莞城、虎门辖下各派出所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时间
办事地址:莞城、虎门辖下各派出所
四、全市各级部门户政咨询电话
东莞各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咨询电话
治安巡警支队户政科22480061
莞城分局22232110
莞城分局城南派出所22470400
莞城分局东正派出所22244500
莞城分局步步高派出所22477217
莞城分局北隅派出所22223711
石龙分局23082502
虎门分局23082607
虎门分局虎门派出所85714744
虎门分局南栅派出所85568115
虎门分局龙眼派出所82266626
虎门分局白博派出所85022018
虎门分局北栅派出所85158603
虎门分局威远派出所85525855
虎门分局新湾派出所89069128
虎门分局太平水上派出所85511012
虎门分局太平派出所85513783
中堂分局88889192
望牛墩分局88856544
道滘分局88333927
洪梅分局88842411
麻涌分局23085106
万江分局22278827
长安分局23085395
厚街分局85583050
沙田分局88864520
南城分局22404057
东城分局23082151
寮步分局23085805
大岭山分局85613213
大朗分局83310002
黄江分局83631600
樟木头分局87123123
清溪分局23086322
塘厦分局87885577
凤岗分局87755211
谢岗分局23086630
常平分局83912804
桥头分局23086966
茶山分局86415336
横沥分局23087035
东坑分局83383203
企石分局86665408
石排分局23087309
石碣分局23082907
高埗分局88871851
松山湖分局2289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