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安排,常平警方集中警力大规模开展夜查行动,进行重点路段临查,严查涉酒驾车交通违法行为。
8月4日凌晨2时许,常平交警大队在常马路设卡夜查,王某驾驶一辆湘L·M9***五菱汽车由东向西行驶至东部公证处时,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值为151mg/100ml,血检结果为215.29mg/100ml。
民警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发现,王某这次醉驾已经是他第三次酒驾被查。2019年3月,王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湖南桂阳高速交警大队查获,被处以罚款2000元、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21年11月,其再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横沥交警大队查获,被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5天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次王某因驾驶证注销期间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不管喝了多少酒,一旦触犯了“酒驾”这条红线,都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一条警戒线,切莫以身试法。